据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1月 7日至1月 10日,食药监局对莱西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第一阶段的排查摸底,在此阶段出动16名执法人员分组分区域进行彻查并登记造册,同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改正。第二阶段进行行政处罚,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者,坚决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其经营的河豚鱼并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