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静 实习生苏洁)本月起,我区正式启动药店销售乳粉试点工作,用管理药品的模式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确保婴幼儿饮食安全。3月17日,自治区食药监局正式下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在全区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药店。
按自治区食药监局的要求,银川市试点店必须在100平方米以上,其他市、县(区)城区80平方米以上。试点店必须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乳粉,并与存放的药品相隔离;对所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建立购、销、存信息追溯平台;对发现包装破损、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等的立即封存、撤柜、停止销售,登记造册,并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方式予以处置,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对距离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时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
与此同时,零售药店还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审核乳粉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格;指导并监督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存储、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乳粉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以及对不合格乳粉的确认及处理等。对于其他工作人员,将接受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法规以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的培训,对消费者给予指导和帮助,但不允许进行夸大宣传,同时不允许药店工作人员以外的人销售乳粉。
自治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店对药品的管理非常严格和规范,通过一系列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工作,可确保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进,也杜绝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混入;同时,根据不同药品的储存需求,药店均设定了阴凉区、冷藏区,而通过乳粉专柜的设立,也可确保乳粉的储存质量;再者,药店有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产品必须下架,保证消费者不会买到过期乳粉。也就是说,乳粉销售进药店,可借助药店较高的管理要求、储存条件,甚至专人负责等,保障乳粉在销售环节的安全。
根据相关方案,我区首批遴选出80家药店作为试点店,其中银川市15家,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各5家,其他各县(区)各3家,遴选工作截至下月底前,符合条件的可自主报名。
(原标题:本月起我区试点药店售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