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自3月初开始,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相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佳木斯市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该局主要检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佳木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规定》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严格,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
针对检查中存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该局要求执法人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对检查中问题较严重,尤其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截止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23家,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12份。
绥化市局专项督查中小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从2月27日起,绥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方案内容包括中小学食堂校长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食堂各区域、各专间、备餐、洗消是否单一流向;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留样制度是否落实及留样记录情况等11项内容纳入督查工作重点。目前已完成庆安、绥棱、海伦和明水四地督查。四地均要求,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对辖区内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部分学校食堂布局、专间设置不合理;台账记录不全、肉类未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清洗消毒不规范;未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及未填写留样记录等问题,该局督查组已下达了督查意见,要求各局在时限内对问题食堂进行监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督查将持续到3月底结束。
甘南县局与教育局集中检查乡下学校、幼儿园食堂
三月初,为保证学校及时步入运营正轨,确保学生及幼儿的饮食安全,甘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对全县的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开展联合检查。此次共检查学校食堂16家、托幼机构31家。对检查发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等许可事项未及时变更、健康证过期未及时办理的现象、索证索票登记不规范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制定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者将给与严厉惩处;对无证的私立托幼机构,要求其立即停止提供餐饮服务。
该局要求学校食堂的安装电子监管系统,在粗加工间、洗消间、操作台等重点环节的重点部位都安装了摄像头,摄录视频录像将保存一个月以上,保证可查。同时,为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实时监控,该局计划在5月末完成远程监控网络建设,现在各学校的积极配合下,正在逐步开展。
海林市局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专项监督检查
海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3日启动了为期一周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该局共出动执法车辆46车次,执法人员84人次,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托幼机构食堂26家、校外托餐机构30家,对违法行为下达行政警告25份,立案3起。通过此次活动,使全市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经营行为得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为广大师生就餐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肇州县局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新学期开学第一天,肇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到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食堂进行逐一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的“小饭桌”进行了检查,主要对“小饭桌”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操作间环境卫生,食品原料、肉制品、调味品采购管理以及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留样记录及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8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下一步,该局将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努力为全县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