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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漳州3月29日讯(通讯员 黄阿彬 陈跃生 黄清木 本网记者 吴玉平)从3月中旬起至3月25日,华安县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纪委、食品药品局等单位,联合对全县23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华安每年支出196.83万元,用于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状况。为确保每一分钱都能花到孩子的饭盒里,华安县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坚持学校食堂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要求每月公开营养改善受益学生名单、收支、菜谱等情况,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此外,华安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县有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