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30日讯 由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日前“中国将设食药警察”的消息一经传出后,便引起了极大关注。“食药警察”是干什么的,机构将如何设置,这些都成了人们关心的焦点话题。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食药警察”在山东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早在2012年我省就已“尝鲜”。目前,全省17市公安局均已组建了食药犯罪侦查机构。
山东2012年就已试水“食药警察”
日前召开的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联合发布会上传出消息,我国将专设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食药警察”作为一个形象的称谓,为专门的食药违法侦查办案人员。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山东省早在2012年就已试水了“食药警察”这一新鲜事物。“从前年开始,我省就有食药警察了,当时挂牌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设在省公安厅下边,到去年1月,更名成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属于正处级单位。”采访中,省公安厅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当时是继辽宁、河北、重庆之后全国第四个在省级公安机关成立的专门负责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专门机构;2013年1月,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编办批复,更名为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简称食药环侦总队),增加了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职能,由此也成了全国第一个专司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工作的省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
17市均已设食药犯罪侦查部门
从2013年开始,全省各地市陆续组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就机构设置而言,均设在公安部门里。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份,全省除青岛、日照外的15个市公安局均已组建了食药环侦支队。昨天,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张月波向记者透露,目前全省17市已经都设了食药环侦支队,还有88个县级公安机关组建了食药环侦大队或中队,业已形成省、市、县三级专业化打击体系和全省统一、规范、有序的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工作模式。
成立1年就破了 1800余起食品犯罪案件
有了专门的“食药警察”,开展起工作来成效又如何呢?采访中,张月波给出了一组数据: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数量,是2012年全年案件总数的10倍;侦办环境犯罪案件数量是2012年的14.6倍。
而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食药警察”队伍成立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发挥的作用却很是突出。以打击食品犯罪为例,有数据显示,从2012年8月31日食药侦查总队成立至当年年底,仅4个月时间,全省公安机关就侦破涉食品犯罪案件401起,是2011年全年侦破案件数的两倍多;2013年1月至8月侦破案件数已达1400余起,全年侦办案件数达到5000余起,成效非常明显,其中主要涉及瘦肉精肉、注水肉、假劣牛羊肉、毒豆芽、假劣酒水等,抓获犯罪嫌疑人9000余人。
对于打击犯罪案件数量出现井喷式增长,张月波向记者分析了其中原因。“主要是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有关食品犯罪、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降低了食品犯罪的入罪门槛,拓展了打击领域,侦办了一大批过去从未涉及到的食品犯罪案件。”
解读
据了解,关于“食药警察”机构,此前相关部门的酝酿讨论方案中存在三种可能模式。第一种是国家食药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改组现有的稽查局,赋予有专业基础的食品药品稽查人员以刑事执法权; 第二种是原食药监管稽查局和公安人员合署办公;第三种是将专业侦查机构直接设在公安机关内。目前,地方“食药警察”试点多采取第三种模式。(山东商报记者王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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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专设“食药警察”
负责食药案件刑侦
商报北京消息 前日,记者从公安部得到证实,公安部将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加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侦查力量。
针对“公安部将设立食药警察机构”传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协调。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去年国务院已制定相关文件,这个工作正在运转过程中。
至于设立侦查局的目的,华敬锋表示,这是为了加强打击食药犯罪的侦查力量。在部门联动中,虽然一年来和食药监管部门配合较好,但由于打击食药犯罪还涉及质监、农业、工商等多个部门,行刑衔接上仍有一些不顺畅的地方。同时公安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任务艰巨,食品药品犯罪相对要求专业性较强,在打击力量上亦存在不足。
其实,此前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时,警方就提出了成立专门的食药犯罪侦查局的动议。去年新成立国家食药监总局明确要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机制,要求食药监管部门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