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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奶爸奶妈给孩子买口粮,可能到药房里会更放心了。
昨天,市食药监局下发了《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方案》,对婴幼儿奶粉实施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也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和监管提供示范和经验。试点时间从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结束,全市至少有120家药房将先后开卖奶粉。
全市至少120家药房试水
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此次试点原则上在“万和药房”、“桐君阁药房”、“和平药房”在各区县设立的连锁分店进行,主城各分局确定2~3户、远郊县局确定1~2户开展试点工作,算下来,全市至少有120家药房会先后开卖奶粉。
之前有药房已开始卖奶粉
当然,原来也有一些药房就已经开始卖奶粉了,针对这种情况,市食药监局表示,原来就已经取得相关资质的药房,只要按试点条件、审核许可的相关要求,补齐相关材料,逐户重新进行现场核查,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就可以继续卖奶粉。如果不具备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药店,市食药监局将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撤销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