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样场所以集体食堂(含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旅游景区以及消费集中的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其中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各占三分之一。抽样地点覆盖本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重点检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致病微生物污染、化学危害物质污染、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项目。36批次不合格样品中,腌腊肉制品13批,自制面制品17批,火锅底料2批,熟肉制品2批,生食水产品1批,元宵1批。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