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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想规范小饭桌但无执法依据
时间:2014-01-20 00:10  浏览次数:

  本报济南1月18日讯(见习记者 李师胜) 18日,济南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规范小餐饮、小饭桌等“五小”场所,我省无地方性法规,对其监管并无法律依据。

  自食品安全法出台五年以来,我省没有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这造成了监管难题。“简单说来,就是没有执法依据。2012年,食药局规范整治小饭桌,2013年整治了小餐饮,一年一个定点,下了很大工夫,但这些并无法律依据。”济南市食药监局党委书记靳磊说。

  但食药监局实行登记管理,很多相关部门有不同看法。“有部门认为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对行政部门、行政机关来说,法有授权尚可为,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可是老百姓又有很强烈的呼声。”靳磊说,食药监局登记管理无依据也无法发放许可证,立法部门在2012年做了很多调查,但最终还是没有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老百姓不愿意,我们干得很吃力”。

  自食药监局对小餐饮进行整治以来,现在济南小餐饮有证、无证的各一半,各有一万家,“对达到基本条件的我们予以备案,未达标的予以取缔。”靳磊说,对无证小餐饮的处罚也很困难,食药局处罚只能是针对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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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