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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情湖北项目出现问题,购买了被法院查封十余轮次的土地使用权。公司24日晚间公告,9月24日收到受郭某某、石某某委托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武汉台北路72号项目的《律师函》。
此前2011年1月24日,湘鄂情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湖北湘鄂情餐饮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拉斯维加娱乐有限公司、自然人徐莉签订的《资产转让及项目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一)》。湖北湘鄂情购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72号A、B两块土地50%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共6648.51平方米,价款1.29亿元。湖北湘鄂情2011年1月已支付合作项目款6000万元。
律师函称,上述交易行为是拉斯维加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刘志波隐瞒公司股东及股东会擅自作出的个人行为。因而,拉斯维加公司股东及股东会对于刘志波涉嫌欺诈实施的个人行为不知情、不同意、更不认可,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湘鄂情公告两项后续安排。其一,湘鄂情将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的结果,继续保持与拉斯维加公司及其股东的沟通协调,促成台北路项目继续履行。其二,刘志波、徐莉谎称他们拥有拉斯维加公司100%的股权,而实际只有5%的股权;同时,刘志波、徐莉还隐瞒其土地使用权被法院查封十余轮次的真相,借合作经营之名骗取了湘鄂情巨额财产6000万,并将湘鄂情支付的合作款项挪做他用,其行为已经涉嫌欺诈,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湘鄂情坦承项目存在不确定性等,有可能发生损失。湘鄂情表示,尽力促成台北路项目继续履行,但是如果台北路项目相关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公司能否全额收回项目合作款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将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并以会计师审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