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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经济网内江12月17日电(见习记者 何岛)12月17日,中国食品经济网记者从四川省食药局获悉,近日,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3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并公开宣判。
据了解,威远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6个月至4年6个月的刑罚,并处以1万至50万元的罚金,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据介绍,此次集中宣判的3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是“两法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以来,威远县法院首次受理的该类案件。通过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重拳出击,警示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彰显了正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