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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工商局调解一起过期食品消费纠纷案
时间:2013-12-22 17:31  浏览次数:

  丹江口7月25日电(见习记者 袁亚光 通讯员 王康 黄新明)夏日炎炎,买到过期食品引起身体不适怎么办?别担心,有工商部门帮助调解。7月23日,湖北丹江口市工商局调解一起因购买过期食品吃出问题的消费纠纷案,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营养费、问题食品十倍赔偿金等共计1000元整,受到消费者好评。

  6月25日,丹江口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陈某投诉,称在位于该市大坝二路的一冷饮批发部李某处购买120根旺旺碎冰冰(棒棒冰),孩子食用后出现发烧、头疼、不吃饭等症状,经仔细检查发现旺旺碎冰冰有沉淀物及明显霉变,找到李某店里反映,李某只同意退货,不同意赔偿。于是,消费者向工商局申诉。

  在接到申诉后,丹江口市工商局立即到达事发现场,对当事人李某店里及其仓库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仓库共存放有25件旺旺碎冰冰(每件80根),拆开独立的最小包装后可见明显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扣押。但在调解的过程,因消费者没有购货小票,店家称其一共卖出去的货还不足80根,消费者不可能购买了120根旺旺碎冰冰,同时认定消费者小孩生病与食用旺旺碎冰冰没有关系。

  为此,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经销商的监控视频以查实消费者当时购买的时间、数量,确定了消费者购买行为及数量这一事实;然后又到位于车站路的某医诊所,调取了消费者小孩诊疗记录,固定了小孩生病时间及病因(呼吸道、肠道感染)。在大量事实面前,经营者李某不得不承认其经营的食品确实有问题。

  据了解,经工商执法人员四次耐心调解,7月23日,双方就当时购买的食品数量、医疗费、营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由经营者李某一次性赔偿消费者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000元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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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