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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家饭店集团今天就北京工商近日开展的整治餐饮业霸王条款发表公开信,对北京市工商局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
该公开信称,北京市工商局将企业某些正当的经营自主权定性为“不公平格式条款”,缺乏政府工作本应具备的严谨性,已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形成困扰;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需要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遵从基本的工作程序,如召开听证会,与企业或行业协会进行必要的沟通,以求得对相关政策的广泛共识。
1月15日,中消协公开表示支持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协也曾回应中国烹饪协会,表示监管“霸王条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为消费者维护公平的体现,对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认定有充分的法律和现实依据。(记者 余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