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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出台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管理新规
时间:2014-01-15 16:30  浏览次数:

  中国食品经济网阜阳1月15日电(见习记者 何岛)1月15日,中国食品经济网记者从阜阳市食药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的监管,增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近日,阜阳市局出台了《阜阳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许可管理操作办法》。

  据了解,《办法》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范围为从事学生盒饭生产配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范围为从事社会盒饭或桶饭生产配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从事学生盒饭生产配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处理区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单班最大生产盒饭8000-10000份;从事社会盒饭或桶饭生产配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加工处理区600平方米以上;中央厨房食品加工处理区500平方米以上,并视其连锁门店家数和品种的供应量相应增加。

  同时,申请单位需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应当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及具体相关制度等15项材料。

  此外,申请人要填写提前服务咨询表,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就选址定点、设计图纸确认等方面前期工作进行咨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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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