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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民张先生质疑,“洋河基本上不可能完成10亿回购,有失信的嫌疑”。
此外,中国证监会已经着手规范上市公司的此类行为。
2014年1月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指引》),对上市公司相关方承诺履行行为进行监管,凡不履行承诺的主体,监管部门将审慎审核甚至不予核准承诺相关方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
另外,1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还表示,各上市公司特别是股价已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可以结合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状况,积极探索通过股票回购等方式进行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鼓励,或许能推动洋河执行回购计划。但据截止回购5月16日,只剩下四个月时间。洋河10亿回购计划是圆满完成还是失信于股民,王守兵心里或许已经有了答案。(郭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