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人,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1月15日《法制日报》)。
长期关注吸烟对青少年影响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综合性的控烟法律,仅有相关条款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中。当前立法工作的滞后性导致了控烟不力和停滞。此前,深圳市作为全国首个进行地方立法控烟的城市,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但实施情况并不理想。2011年,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自该年5月1日起宾馆、饭馆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因为种种原因未执行到位,该规定变为一纸空文。各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现状依然是禁而不止,公众场合全面禁烟遭遇执行难题。
近年来有关禁烟的地方性法规纷纷出台,对于推动全国的禁烟立法和禁烟工作无疑具有促进作用。不过,禁烟地方性法规的实际执行效果并不令人满意,特别是没有能够在全国范围和全社会真正形成控烟的合力。
加快制定出台国家版的控烟法律法规。作为涉及多个执法部门和全社会的控烟活动,应当制定更权威的法律法规,建议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性质的控烟条例,必要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法律性质的控烟法。
控烟法令的多头管理往往容易陷入无人管理的真空。控烟工作通常涉及卫生、爱卫会等多个执法部门,大家都管结果往往导致没有一家管。诚然,多部门执法的确容易导致相互推诿。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控烟单靠卫生行政部门一家孤军奋战又不太现实,多部门执法体制依然是控烟的首选模式。由于吸烟的场所非常多元,由单独的卫生部门变为多家部门联合执法,可以加大执法力度,但是执法部门变多,就难以排除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建议在控烟法规中明确规定各执法部门的具体职责,只有分工明确才能有效避免推诿扯皮问题。
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专门控烟执法队伍,进一步精简执法部门,形成执法合力,避免多头监管。控烟执法队伍缺乏、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以及多头管理带来的无人管理,都是当前制约控烟工作发展的重要现实问题。控烟工作除了专门的执法队伍,更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吸纳社会志愿者和民间公益社团参与控烟活动。需要指出的是,有专家呼吁控烟工作中强化公安力量的介入,笔者认为还是要慎用警力,关键是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通力配合,而不是也不宜寄望于警方的强制力形成的高压态势。
继续加大控烟地方立法的力度。在卫生部门禁烟令可操作性较弱,国家级控烟立法依然滞后的情况下,应当鼓励和推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探索性和操作性更强的控烟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落实卫生部门的规定创造条件,为促进国家控烟立法积累经验。
期待控烟立法尽快升级,国家版的控烟法令尽快出台,为全国范围的控烟行动提供权威的法律支持。(刘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