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1月14日11时许,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在九台市卡伦镇镇郊二社一家民房内查处了无证生产水饺的黑加工点,收缴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手续的512公斤水饺及加工原料。
记者发现包装袋上显示,该产品为“鑫毓”牌水饺,上面印有“QS”生产许可标志。经现场执法人员证实,此包装上的“QS”为冒用标识。稽查分局工作人员温兴国告诉记者,经过调查,这家水饺加工点拿不出任何有效的营业执证和生产许可证手续,属黑加工点。加工的厂房是租的民宅,从房东处了解到,这家黑加工点自元旦开始就生产水饺了,已有14天的生产期。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执法人员对黑食品加工点的512袋(净重1kg/袋)成品水饺及原料、设备进行了查扣,对加工点及食品冷冻库进行了查封,及时控制了这些具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黑”食品流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