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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部署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价格平稳运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油、液化气、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当地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的市场及价格的监测和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惜售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以及利用垄断货源、强制代理、商定同盟等手段操纵价格的行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要加强对春运期间公路、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和巡查,坚决落实好国务院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确定的惠民政策,严厉打击春运期间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假日出行成本。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要加强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查处旅游经营者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以及提供服务中的变相涨价或价格欺诈行为,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要继续开展商贸零售领域价格秩序整治,对当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连锁超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零售企业进行检查,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