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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ST中达自2013年4月26日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在法院主持和管理人监督下,积极配合和推进破产重整相关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2013年11月19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公告称,上述标的股权对应的账面价值为4223.07万元,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日内将约定的转让价款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公司表示,此次出售相应股权系执行重整计划安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经营方案,公司通过处置非主营资产,退出房地产业务,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使公司的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同时进一步减轻公司债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