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动态 >
市食药监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力量
时间:2014-01-02 08:15  浏览次数:

  市食药监承接四大部门食品监管职责 已开展首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机构改革

  早报记者 陈斯斯 实习生 郦晓君

  与浦东新区食药监机构改革有所不同的是,市食药监部门机构改革突出强化了基层街道的执法力度。

  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指出,此次上海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两个特点:一是将过去容易扯皮的缝隙重新梳理,全面履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全流程监管职能;二是监管体制从“橄榄形”向“金字塔形”过渡,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监管中心下沉,基层执法力量比例上升到65%。

  昨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这是该机构重新组建后实施的首次大规模联合执法。

  实现无缝监管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而“分段监管”模式一直饱受诟病。此前,食品加工、生产、流通等分属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管理,各个监管部门存在着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缺并存的状况,以致“有利益时,监管部门抢着上,须担负责任时,监管部门逃避责任,推诿扯皮”。此外,小作坊、流动摊贩等部分领域一直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处境。

  此次改革,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职责将至少包含过去4个部门的相关职责:原市食药监管局的全部职责;原市食安办的全部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表示:这种格局打通了过去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的三个监管环节,明确一个部门统管,将彻底改变一些部门互相推诿职责的问题。企业执行的标准和规范变得更加统一和清晰,不再晕头转向,同时一些“灰色地带”无人监管的现象也将避免。

  机构改革后将为市场监管带来哪些变化?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顾振华举例:以现制现售食品为例,原先包含加工、销售两种业态,上海过去率先在全国针对现制现售食品明确各部门职能,曾出台过地方规定,如大卖场、大型食品商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里的现制现售食品,工商部门作为监管主体,而单体店的现制现售食品如奶茶铺、糕点铺等,由食药监部门作为监管主体。机构改革后,统一都由市食药监部门发放许可证并进行监管。此外,对于企业的餐饮服务、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等许可证均将统一由食药监部门发放,这将进一步简化食品企业许可的申办流程。

  顾振华还进一步指出:新组建的食药监部门成立后,将堵截这些以往处于监管范围之外的“缝隙”,其中包括腌咸肉、水发制品、豆芽、“黑窝点”等原本在食品生产、流通、执法上不明确的“灰色地带”产物,今后将统一由食药监局牵头管理。

  执法力量呈金字塔结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健全基层监管网络,上海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此文件从调研到出台仅仅历时10个月,这表明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基层工作的极大重视。”阎祖强表示,“在黑窝点、黑作坊最容易出现的基层编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能将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解决在基层。”

  截至目前,本市已在8个郊区(县)所有街镇成立了106个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8个中心城区成立43个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共划转和下沉基层执法人员1722人,使市、区县、街镇三级执法力量形成了10:25:65的“金字塔”结构。

  阎祖强指出“基层所”担任的四大责任,包括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其中执法队伍具体职责为食品日常监督、快检、处罚、发现查处地下窝点等,同时基层所还将组建一支由监督员、媒体等组成的义务志愿者,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外,还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安全检测分析服务。

  (原标题:市食药监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力量)




上一篇:危机时代,激发创新与改革的力量   下一篇:传统零售业盯上进口食品店数量与风险都在上升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