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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意见 (【2010】1号)
时间:2014-02-20 11:02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民生工作意见 (【2010】1号)

发布日期: 2014-02-20  访问量:     

扬发〔2010〕1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现就2010年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010年全市民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民生工作要求,围绕总体上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扬州的目标,切实加强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

1、推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积极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各种服务业,多渠道扩大就业。继续实施针对特定困难企业的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等减负稳岗政策。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4.6 万人,其中市区新增2.6万人,建成充分就业社区80个、“就业·创业”示范社区20个,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市本级筹集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 6000 万元以上。重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就业。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创造更多的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建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信息库,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动态清零。市区新增购买公益性岗位300个,用于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功能,全市失业保险新增参保 2万人,其中市区新增1万人。

2、鼓励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和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建立健全创业项目库,全年推介创业项目200个,新建创业孵化基地15个。强化创业培训,全年培训创业者3600人,培育创业典型25人,扶持1000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6000人。

3、切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集中提供针对性强的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成市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实施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通、招工通”等就业服务的“就业e通”工程,年内覆盖全市80%的行政村。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重点加强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城乡劳动者 7.6 万人,其中就业再就业培训 3.6 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 4 万人,经鉴定后 100%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深入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全年培养新技师2000人,高级工5500人。

4、落实企业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8%、95%以上。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市建筑行业和年修造船能力 20 万吨以下的造船企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5、努力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重点推动商贸流通、餐饮物流、家政服务等行业企业参保,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缴费3.2万人,参保覆盖率98%以上,市区净增缴费 1.7 万人。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农民工新增参保缴费 1.9 万人,其中市区新增1万人。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完善市、区两级核算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机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参保补助政策,全市参保基本全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市区即征即保率达 100%。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调整供养标准。

6、健全人人享有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其中,农民工新增参保 1.9 万人,大学生参保率保持100%。全市工伤保险新增参保3.2万人,其中,农民工新增参保2万人。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区统筹,开通省内、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联网结算,市区实现“统一待遇、统一信息、一卡结算、二级核算”的医保“一卡通”。进一步提高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人均住院报销比例达80%和60%,建立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 97%以上,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 150元,各级财政补助额不低于120元,住院补偿比例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并实现网络化即看即报。

7、继续提高基本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制度,对市区人均月收入6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8 平方米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5 年及以上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其中的低保户、特困户、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和公房解危腾让户给予实物配租,对其他对象给予租赁补贴。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对市区人均月收入 950 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8 平方米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购房政策性补贴,全年供应经济适用房1000套。努力解决住房保障“夹心层”问题,对市区人均月收入在600-950元之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申领购房政策性补贴后仍无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家庭,给予略低于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的租赁补贴。强化住房公积金缴存,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支持力度,市区新增公积金缴存职工1.3万人。进一步加大公有住房解危力度,市区公有住房解危6万平方米,其中异地搬迁解危1万平方米。加强农村贫困户危房动态管理,继续实施农村扶贫建房安居工程,对新出现的农村危旧房进行及时改造。

三、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8、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40元。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农村低保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其他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10元。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积极帮扶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实现就业,通过劳动提高生活水平。

9、积极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全市免费对 1600 名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帮扶 1000 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推进50个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规范化建设,帮助1000名残疾人脱贫。推进实施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政府购岗工作,市区所有社区以及县(市)所有乡镇(街道)、50%村(社区)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兼“康复员”,配合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本人每月增发低保标准金额 20%的低保金。对市区 16 周岁以上无生活来源、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双无”重度残疾人实行护理费补贴制度,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加快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建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10、完善司法救助和行政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村(社区)司法站建成数达到 50 个。完善大调处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加大行政救助力度。

11、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加强医疗救助,对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常见病常用药药品资助制度,资助标准为月人均 30 元。市区继续设立临时救助基金,对患重大疾病和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困难对象加大应急救助力度。建成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家庭暴力庇护所、突发性重大灾害临时避难所等功能于一体的扬州市救助中心。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发挥各级慈善机构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

四、大力兴办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2、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科学规划和合理调整城区学校布局,推进育才小学到新城西区办学和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在开发区办学。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内江都市、高邮市和维扬区申报省级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评估验收。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的校舍进行维修加固。推动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选择城乡100所中小学校、组织2000 名城乡教师开展结对互助,“百节示范好课、百次专家讲座”覆盖农村5000名中小学教师,加大农村师资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好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全市新招收宏志班20个,其中市区新招收10个班。来扬务工人员子女保持100%入学、100%享受义务教育政策。对市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伙食费。深入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13、积极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城乡居民15分钟健康圈,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标准化率达70%。建立市区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援助制度,主城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区大医院专家坐诊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80%以上。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和社区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使居民医疗卫生问题在社区就诊比例达45%。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免费实施 9 大类 22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区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城市居民人均20元、农村居民人均 15 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免费为适龄儿童、外来务工者子女提供 11 种疫苗预防接种,接种率达96%以上。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每人次补助 300 元。免费实行 15 岁以下人群的乙肝疫苗补种及农村妇女的专项卫生检查。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广陵区、维扬区和仪征市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相应的补助政策。严格执行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完善门诊通用病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实施 32 个单病种限价管理。加快公共医疗机构发展,办好惠民医院,推进惠民医疗服务,确保每门诊人次费用和每住院人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30%。积极开展规范收费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

14、加快推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建成并开放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音乐厅和美术馆。市图书馆实行免费借阅。音乐厅和美术馆定期举办音乐会、美术展。建设市体育公园体育场,建成并启用游泳跳水馆,启动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区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室实现全覆盖,培训配备社区文化辅导员100名。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区)级支中心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年内“农家书屋”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实施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全市新增有线电视用户4万户,入户率达94%以上。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全市新发展数字电视用户10万户。

15、构建优质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加快城乡 1426 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中心(室)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覆盖面达 100%。继续推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行动计划,加强对出生人口、育龄妇女、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

16、大力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全市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20个,市区40个。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省内外来扬老年人享受本市老年人在游园、乘坐公交车等方面同等优惠待遇。全市百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 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五、着力推进城乡建设,营造文明秀美宜居环境

17、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力争创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5个、省市级生态村50个。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市新增造林面积 15 万亩以上。市区新增绿地 100 万平米以上,重点实施城市出入口绿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广陵新城、蜀冈生态区和南部临港新城、蒋王片区等城市片区绿化建设;提升城市沿河绿化景观,实施古运河大王庙至绿杨水泥厂段绿化景观带、运河文化公园、三湾湿地公园、沿山河和京杭大运河绿化风光带建设。整治二道沟等城区支流6条。加快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铺改造污水管网60公里,新建江都北路、螺丝湾等6座污水提升泵站,建成投运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同步完善管网建设。赵庄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两座500吨/日的垃圾焚烧炉建设。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20个。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较2005年,COD削减18.3%以上,二氧化硫削减15.6%以上。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0天以上。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新建9条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法检测线(站)。

18、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整治公共环境、整顿公共秩序,重点解决广大市民最为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规范、丰富城区各类市民广场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年举办科技文化知识讲座 100场、电影 100场,公益演出100场,组织周周看扬剧、“扬州之春”专业剧团优秀剧目展演周、“5?2市民日”和“ 中国文化遗产日”等活动,举办全市老年艺术节。继续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和“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加强“1+1城乡文明共建工程”建设,组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参与社区共建、城乡共建。大力开展净化互联网、网吧等社会文化环境的专项整治。积极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和慈善关爱活动,促进全社会文明、和谐。积极推进申遗工作。精心规划实施南门外街、古运河南岸(通扬桥—徐凝门桥)等沿线地块改造;加快京杭大运河、古运河环境治理和项目建设,充分彰显“运河名城,精致扬州”特色。加快老城区内盐商建筑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按照申遗要求,在沿南河下、广陵路、东圈门、东关街、护城河一线,整理疏导出一条展现扬州盐商历史遗迹的文化线路。

19、大力开展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实施老小区整治,年内完成东花园(河北片)、大草小区、顾庄新村、桑园北村、荷花池小区、渡江南路大院、四季园新村(春竹苑、夏荷苑、秋桂苑、冬梅苑)、新庄二村、杨庄街坊、新世纪花园、友谊新村等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实施历史街区整治工程,修缮“双东”、“南河下”等历史街区传统民居100户以上。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全年改造“城中村”10处以上。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逐步对市区背街小巷卫生保洁以及主城区沿街单位门前车辆停放实行物业化管理,切实加大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流动摊点等问题的整治力度。

20、不断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完善城市路网系统,实施文昌东路东延,新建扬仪路、新328国道,构建一体两翼快速通道。加快推进市区道路联网成环,实施江都路、北环路、西三环路和花园路延伸,五台山路、淮海路、广陵路、甘泉路整治,新建秦邮路、人民路、海德南路、司徒庙路等城区道路建设工程。整治、翻建市区街巷 50 条以上,改造街巷(区)路灯800盏。新建联谊瓜果、施井、贵宇、运河佳园、蒋王、文昌等6个农贸市场,改造荷花池、大舞台、新城花园和朴席等4个农贸市场。市区新建100个20千伏及以下配电变压器,更新12个老小区燃气管网 22 公里。全面完成市区垃圾中转站的改造。新改建公共厕所 31 座,配置垃圾容器 600 套,所有已实施旱改水的公厕均做到正常免费开放。新建社区服务中心15个。

21、进一步完善城市客运交通。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市区新购公交车400辆,新建公交车停车场4个,新改建公交站棚 50 座。更新出租汽车 100 辆。对市区公交车、出租车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新建加气站4座,进一步提高储气调控能力。

22、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建成市区第五水厂一期工程,市区和仪征市实现区域供水全覆盖。宝应新增联网供水 28 万人以上,覆盖率超 60%。高邮新增联网供水14万人以上,覆盖率超70%。江都新增联网供水41万人以上,覆盖率超70%。建设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实现自动监控全覆盖。

23、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全市农村新建公路200公里、桥梁100座。疏浚县乡骨干河道1500万方,整治村庄河塘 1000 万方。浚深丘陵山区当家大塘 310 个,增加蓄水量 300万方。更新改造老化失修的小型泵站 500座,恢复和提高小型泵站灌排能力。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1万只、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6万座。创建省级卫生镇2个、市级卫生镇3个,市级以上卫生村50个。

24、进一步实施农村脱贫攻坚工程。建立健全农村扶贫投入机制,继续动员党政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对接帮扶,实现全市253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和尚未脱贫的3.7万低收入农户基本脱贫。

25、继续推进平安扬州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加大技防投入,改造市区 11 个老小区的技防设施,完善城乡主要道路、复杂地区和重要场所部位治安监控网络建设,全市技防入户覆盖率城镇居民达30%以上、农村居民达20%以上。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年内机动车万车死亡率不超过前两年平均水平。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整合应急资源,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成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狠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率达 100%,安全生产培训 2万人以上。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率100%、投诉举报查处率100%。

中 共 扬 州 市 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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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