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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与第22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时间:2014-03-25 20:37  浏览次数:

川商贸〔2014〕16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第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以下简称南博会)与第22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昆交会)将于2014年6月6日至10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充分发挥会展活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携手开拓东南亚、南亚、西亚及北非市场,共谋商机,同求发展,特将大会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起,将已举办了5届的南亚国家商品展升格为中国—南亚博览会,由商务部和云南省政府主办,每年在云南举办一届。这是中国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与南亚乃至泛印度洋国家和地区经贸交流、深化多领域合作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昆交会由中国商务部、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西藏六省(区、市)及成都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海内外多家机构参与协办。自1993年起,每届都有4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5000多名客商到会,展出规模在2000个标准展位以上。

  二、展馆设置

  本届南博会和昆交会共设8个展区。展区包括主题展区、优势产业展区、服务贸易展区、机电展区、境外特色商品展区、家居建材展区(室外)、食品及礼品展区(室外)和大型工程机械展区(室外)。展览面积共60,000平方米,其中室内48,000平方米,室外12,000平方米。

  三、活动内容

  与南博会、昆交会同期举办的重要活动有商品采购大会、南亚国家投资促进会、中国-南亚商务论坛、中国-南亚经贸高官论坛、南博论坛、东盟华商投资西南项目推介会暨亚太华商论坛、GMS经济走廊活动周、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东南亚•南亚电视艺术周、中国侨商投资贸易促进会。

  四、企业资格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企业(包括边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五、参展费用

  国际标准展位(3米×3米):5000元/个。

  六、申报要求

  各市州要从扩大南向开放的战略上充分认识南博会、

  昆交会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展会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机电、特色农产品、食品企业参展。请各参展单位务必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后报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会务工作由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具体落实。

  联系人:吴贵蓉、李宇、权勤

  电话:028-86245291、86620484、83225103

  传真:028-86620482

  邮箱:scbolan@tom.com

  网址:

  请按展位数量(面积)将展位费用直接汇至以下账户:

  帐户:云南昆交会招商招展中心

  开户行:建行昆明市佳华广场支行

  帐号:53001615440050774929

  特此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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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