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中国食品经济网镇江3月24日电(记者 袁亚光 通讯员 王磊)3月24日,中国食品经济网从江苏省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安全监督所获悉,今年镇江市食药监部门将“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作为2014年27项目标责任之一。该所将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经审查后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坚决用最严厉的处罚维护“食舌上的安全”。
为了提高运用刑事执法手段的本领,该所邀请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为镇江市餐饮安全监督所执法人员和辖区餐饮安全监管机构执法人员,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官从四个方面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并结合餐饮食品执法工作实务,对证据收集、事实判定、法律适用及程序移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对某地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现象执法人员还各抒己见,发表了看法,并论证了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通过此次培训,执法人员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惩罚认识有了进一步加强,初步对运用刑事手段打击危害食品行为的程序和要求有了了解,为在执法工作中实际应用打下了良好的法制理论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屡屡出现的“毒生姜事件”、“地沟油事件”、“毒胶囊事件”触目惊心,有些严重违法行为光靠行政处罚还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国家为此出台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去年,镇江市就将多件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刑事立案,当事人被刑事处罚,有力地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