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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流量清零再遭“拍砖”
时间:2014-03-27 09:09  浏览次数:

服务质量惹非议

电信专家指出,流量套餐是国际运营商常用的流量经营方式,从商业模式上来说没有什么问题,之所以在中国有这么多抱怨,问题的根源应该还是在服务上

■本报记者 马 燕

“手机流量按月计费、过期作废”究竟是霸王条款还是国际惯例?不论怎样,对于手机流量清零,消费者的怨声一浪高过一浪。

在长沙律师状告中移动流量清零之后,广东省消委会近日携广州、深圳两地消委会联合发力,向通信运营商“喊话”:请允许消费者把吃不完的“鸡腿”留到下一餐。

消费者不满流量清零

消委会呼吁用不完延期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消委会近日统筹广州市消委会、深圳市消委会分别开展了《手机上网消费满意度调查》、《信息消费满意度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通信运营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满意集中在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信号不稳定、上网速度慢、资费过高、通讯覆盖范围小和限制“带号入网”等方面。其中,“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为中选率最高的项目,广州超过八成(81.1%)的受访者认为不合理,深圳近七成(69.7%)受访者认为不合理。

事实上,消费者对流量清零的不满由来已久。2013年8月份,湖南长沙更是有律师以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涉嫌霸王条款为由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对此,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钟天华回应称,“用户在选择套餐时,是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比较大的流量,比单买要便宜很多,好比在肯德基,你买个全家桶套餐,也比单买汉堡、鸡腿要便宜,吃不完,不能说把鸡腿退回去吧。”肯德基鸡腿论由此而来。

广东消委会倡议运营商尽快修改诸如“流量清零”等消费者普遍反对的规定,允许消费者把吃不完的“鸡腿”留到下一餐。学习借鉴上海通信运营商经验,尽快推出按季度清零、半年清零及年度清零等多种流量计费周期套餐,逐渐过度到允许消费者将未用完的流量沿用至下一个计费周期继续使用。

对此,中移动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流量资费有标准资费和套餐资费等定价方式。套餐资费是客户与运营商之间约定使用期限,以更低的价格享受更多的服务。这也是国内外运营商的通行做法,其他行业也都有类似的定价方式。

问题根源在服务

运营商亟需改进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流量套餐是国际运营商常用的流量经营方式,从商业模式上来说没有什么问题,之所以在中国有这么多抱怨,问题的根源应该还是在服务上。

“用户如果选择了不适合自己的套餐,流量用不完就浪费掉,确实会有不满。”曾剑秋表示。

曾剑秋告诉记者,国外运营商会对用户使用流量的情况进行跟踪,然后分析用户选择的套餐适合与否,给用户以提醒。正因为国外运营商在服务方面做得好,所以用户抱怨就少。

反观国内运营商,不仅仅在流量清零的问题上服务不到位,并且对用户流量不够用这种状况的服务也十分不方便。曾剑秋在与《证券日报》记者交流时也表达了他自己对这种使用体验的不满意。“当流量不够用的时候,你再订的流量包,要到下个月才能用,这段时间你就要使用高价的套餐外流量,非常不方便”,另外,曾剑秋还指出,如果流量用超了,超出多少也不知道,运营商没有这方面的提醒服务。

电信专家付亮也认为,针对运营商当前存在的状况简化套餐数量是解决争议的一种可行性办法。“对于套餐外流量资费及标准资费,2G降到1元/M或更低,3G降到0.3元/M或更低,4G降低0.1元/M以下;对于流量包使用完应提醒用户续选叠加包,叠加包选购前的超出流量部分,计入流量包。”

从《证券日报》记者与运营商交流的情况来看,国内运营商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中移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移动也在尝试创新服务举措,比如通过套餐推荐、流量提醒等手段鼓励客户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套餐并饱和地使用,还可以随时通过“加油包”来添加流量。并且,在普遍推出月套餐的基础之上,在一些省份陆续推出了以季度或半年为计费周期的流量套餐。

中国电信的相关负责人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国电信会在更换套餐、完善服务、流量提醒等方面改进工作,让用户更加了解自己的消费习惯,便于他们做出最合适的选择。但其表示,套餐外资费及标准资费不是由运营商决定的。

房企再融资开闸后首份重组方案获批

迪马股份收获大股东41.51亿元资产

3月26日晚间,迪马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获得证监会无条件通过

■本报记者 王 峥 李金明

继中茵股份、天保基建、北京城建后,迪马股份成为近期第四家再融资方案获证监会放行的房企,同时也是房企再融资开闸后,首个过会的房企重组方案。据悉,迪马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并不是单纯的融资,更多的是要解决与大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而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再辅以配套融资。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放行房地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意味着资本市场对房地产企业关闭了近4年的大门已经完全敞开,再融资、资产注入等运作方式均将进入常态化。而随着中央在深化改革中“市场化”思维的逐步落地,包括房地产在内的实体经济所面临的政策环境正在悄然变化。

3月26日晚间,迪马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获得证监会无条件通过,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27日开市起复牌。

对于本次重组,迪马股份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开发土地面积将增加约190万平方米,资产规模、股东权益规模和销售收入将显著提高。

去年8月份,迪马股份发布重组预案,拟以3.52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东银集团等三家企业合计定增约11.79亿股股票,收购四家地产公司估值约41.51亿元的资产,同时配套融资13.83亿元。交易完成后,迪马股份将拥有同原地产100%股权、国展地产100%股权、深圳鑫润100%股权、东银品筑100%股权,大股东东银控股旗下所有房地产业务全部装入迪马股份,彻底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

巧合的是,3月24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公布,力推企业兼并重组,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含金量颇高,并明确指导证监会、国资委、商务部加速放权。除了借壳上市须继续严格审核外,上市公司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均取消行政审批;在并购重组支付手段、定价等方面也更加灵活,允许发行优先股、可转债作为支付方式;上市公司兼并非关联企业,不再强制要求作出业绩承诺。

此外,据记者了解,迪马股份的重组能无条件过会并非偶然,这与大股东的决心不无关系。根据东银控股与迪马股份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以及补充协议,标的资产2014年、2015年、2016年的扣非净利润分别要达到6.28亿元、9.11亿元和9.46亿元。如果没有实现利润目标,将由东银控股进行补偿,补偿方式是迪马股份以总价1元直接定向回购东银控股持有的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如若出现东银控股本次所认购的股份数量低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情形,不足部分由东银控股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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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