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本报讯 (记者 陈玺撼)市食药监管局昨天公布本市青团抽检结果:57件本市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卖场、食品商店和餐饮店产销的各类青团产品经检验,合格率为87.72%;有7件不合格,经查来自牛奶棚、老大昌等青团产销企业。
此次青团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违法添加防腐剂 (山梨酸和脱氢乙酸)和菌落总数超标。上海香姬食品有限公司产销的青团(计量称重,生产批号:2014.03.10)检出山梨酸;上海牛奶棚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产销的青团(500克/袋,生产批号:2014.03.17)菌落总数超标;上海老大昌食品有限公司监制、启东市康民食品厂生产、易初莲花超市销售的青团(360克/袋,生产批号:2014.03.07)检出脱氢乙酸,同样检出脱氢乙酸的还有上海华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华榕悠品”青团,以及上海黑森林饼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森林”青团(150克/袋,生产批号:2014.03.19)。
记者从市食药监管局获悉,根据相关批复,青团属于蒸煮类粮食制品,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青团不得添加防腐剂山梨酸和脱氢乙酸。然而一些食品产销企业并没有及时更新和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导致其将青团“误认”为糕点或其他类别的食品。记者了解到,根据国标,糕点的确可以适量添加山梨酸和脱氢乙酸,添加限量为1克/千克和0.5克/千克。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坦言,对于青团到底属于何种食品,业内一直存在争议,一些企业固执地认为青团就是“糕点”。对此,监管部门强调,相关批复已为青团定性,全国相关食品企业都应当遵照执行。
据悉,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停售或主动召回并整改,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企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