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91.6032万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1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1.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13,591.6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2.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13,591.6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3. 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13,591.6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4. 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13,591.6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5. 会议特别决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13,591.6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6.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13,591.6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万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李定清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向2013年股东大会做了《独立董事2013年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印娟、罗煜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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