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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标志
通讯员 吕莹玉
本报讯 身为航空食品公司车长,趁他人不注意,从商品车里盗走3块男式瑞士军表、1块女式手表、一个钱包。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判处欧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欧某某,男,33岁,文昌市人,海南航空(600221,股吧)食品有限公司某部原车长,因盗窃罪被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21日18时许,欧某某和航机员陈某某到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某航班飞机上回收餐车和商品车,并送上运输汽车的后车厢。随后,陈某某上飞机跟乘务员办理交接手续,欧某某则进入后车厢找东西吃,看到商品车抽屉没有锁,欧某某顺手牵羊从商品车内盗走男式瑞士军表3块、女式爱格纳手表1块、钱包1个,并于次日下班后拿回家藏放。同年5月23日,该公司航机部经理贾某某找欧某某谈话,欧某某承认了盗窃行为。次日上午,欧某某将赃物交给贾某某,由贾某某归还受害人。同年5月27日,欧某某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投案自首。经鉴定,被盗财物共计价值3851元。
美兰区法院认为,欧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385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欧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