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荣华1950年使用 顺德荣华1993年注册 商标侵权诉讼15年 互有胜负至今未断
新商标法终结荣华之争?
创始于1950年的香港荣华被1983年注册成立于广东顺德的食品企业起诉侵权。
因包装相似、名称相近,香港荣华和顺德荣华的侵权之争已持续15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多家法院曾先后审理过这起“侵权”官司。
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开始实施,这意味着“荣华”商标之争将重新洗牌。
而今年中秋,您到底能吃到哪一款荣华月饼还是未知数。
荣华起源
香港荣华:有华人就有荣华月饼
“清香嫩滑、零舍不同!”这是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在多个国家的唐人街使用了超过30年的广告语。
1950年,年仅22岁的香港青年刘培龄与太平绅士谢聿修在香港元朗地区共同创建了香港荣华大酒楼。每逢中秋佳节,荣华大酒楼便根据传统推出荣华月饼,寓意富贵荣华。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荣华大酒楼所生产的荣华月饼不只在港岛地区畅销,一些移居海外的港人也会带上一盒,寄托思乡之情。由此,荣华月饼开始在海外市场露面。
到上世纪70年代,几乎在全世界拥有唐人街的地方,都会见到荣华月饼在销售,可以说“有华人的地方就有荣华月饼”。而中国大陆的闽、粤等地区则是从1980年之后开始有荣华月饼销售。
顺德荣华:白手起家的本土品牌
香港荣华创立33年后,顺德荣华在一个名叫苏国荣的广东顺德人手下成立。
苏国荣的代理律师董宜东向《法制晚报》记者介绍,苏国荣原本是顺德当地一家国有糕点厂的工人,改革开放后,1983年苏国荣辞掉了工作,变成个体户,开办了一家以经营“早点、油器蛋糕”为主的小吃店,当时的注册资本金只有人民币200元。
1985年,苏国荣注册了“荣华饼食店”,主要经营的项目为糕点、饮食。从1996年起,苏国荣的“荣华饼食店”几次更名,到2011年1月变更为现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苏氏荣华食品商行”。
如今,《法制晚报》记者来到苏国荣的工厂时发现,这家企业已经是一个拥有上百名员工、占地数十亩的现代化食品加工企业。
纷争由来
收购“荣华”商标 顺德荣华注册成功
2014年4月3日,董宜东律师向《法制晚报》记者介绍了苏国荣是如何取得“荣华”及“荣华月”商标的。
董律师告诉记者,苏国荣的企业越做越大后,曾于1993年提出注册申请,请求注册“荣华”商标,但申请被驳回。原来,在山东省有一家食品企业早已经注册了“荣华”商标,而我国商标法规定,同一行业同一领域内不得重复注册同一商标。
“苏国荣的申请被驳回,但他主动联系了山东那家企业,以两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荣华’商标,苏国荣和他的企业就是‘荣华’商标的合法持有人。”董律师告诉记者,在取得“荣华”商标后,苏国荣还保护性注册了“荣华月”商标。
董律师还透露,事实上香港荣华也曾经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荣华”商标,因为同样的原因,香港荣华的申请也被驳回。但香港荣华并未找过山东那家企业。
董律师指出,在中国,商标是依法受保护的,谁注册了,谁就可以合法使用。苏国荣依法注册了“荣华”商标,所以他就有权使用,香港荣华没有经过在大陆的商标注册,因此构成对顺德荣华的侵权。
申请虽被驳回 香港荣华无人不知
“荣华”商标之争时间节点图
1950年
刘培龄、谢聿修创建香港荣华大酒楼,此后荣华月饼声名远播海内外
1983年 苏国荣在广东顺德开办小吃店
1985年 “荣华饼食店”注册
1991年
1993年
苏国荣收购山东企业“荣华”商标,完成“荣华”商标注册
1997年
香港荣华此前使用的月饼包装
顺德荣华推出荣华月饼,包装上使用牡丹花和月亮的“花好月圆”图案,并使用“荣华月饼”字样
1999年
香港荣华以“顺德荣华涉嫌侵权香港荣华包装”为由,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经过审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香港荣华属于“知名产品”,应受到保护。顺德荣华应该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销毁与香港荣华相近似的97款月饼
顺德荣华辩称,其商标是“荣华月”,产品名称是“饼”,因为其注册了“荣华”和“荣华月”两个商标,所以是合法使用。同时,顺德荣华也不认为自己的包装与香港荣华包装近似
2006年
香港荣华发现有两家广东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荣华月饼”,其中一家还得到了苏国荣的授权。香港荣华针对两家企业提起侵权诉讼,这两场诉讼也都胜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两案中均认定了香港荣华的“荣华”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针对顺德荣华起诉香港荣华侵权,香港荣华的代理律师温旭指出,到底谁在侵权,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客观的判决。
温旭说,香港荣华于1991年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荣华”商标,虽被驳回,但这并不代表香港荣华一定构成对顺德荣华的商标侵权。
温旭指出,香港荣华不但先使用“荣华”商标,并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在还同时与“元朗荣华”、“荣华富贵”等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与苏国荣的顺德荣华区别度很大,消费者根本不会将香港荣华与顺德荣华注册商标相混淆。
“况且大陆的消费者都只知道香港的荣华月饼,几乎都不知道有顺德荣华的存在。”温旭指出,香港荣华和顺德荣华到底是谁在侵权,其实不难分辨。
对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其侵权的结果,授权使用“荣华”商标的苏国荣不服,提起上诉
2009年
广东高院将香港荣华生产的荣华月饼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且该商标无需通过驰名商标加以保护,苏国荣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苏国荣随即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2011年
最高院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了广东高院判决的执行。同时,苏国荣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香港荣华商标侵权,提出了高达九千万的赔偿请求
2012年
最高院经提审撤销了广东高院关于苏国荣不正当竞争的判项。这次逆转性的改判后,苏国荣立即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他起诉香港荣华赔偿九千万的案件分案处理,并且又追加九千万的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