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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近日,临沂市食药监局制定印发了《临沂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定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
据记者了解,保健食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授权其质量管理人员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保健食品生产的规则符合性和质量保证性进行内部审核,并由其承担保健食品放行责任的制度。该《制度》共十七条,对质量受权人的资格、授权、职责、备案及监督管理等做了明确的规定。该制度的实施将对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