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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食品通关周期或延长
时间:2014-07-31 12:23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记者刘倩 通讯员魏宇曦 林一旻)明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将正式实施。不符合《规例》限量要求的食品农产品(000061,股吧)今后将不得在香港市场销售。泉州检验检疫局提醒,《规例》的实施将直接影响泉州供港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工业食品等出口食品企业,应引起足够重视。

  据了解,《规例》对输入或在香港生产消费的所有食品中所有可能的除害剂(主要包括杀虫剂、除草剂、灭鼠剂及杀真菌剂)残留设定限量标准,对360种农药制定了7083项残留限量标准,涉及584种(类)食品农产品。

  目前,香港市场的食品农产品主要依靠内地供应。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泉州共输出供港食品82批、335万美元,主要有水产品、茶叶、调味品、糕点饼干等,其中涉及《规例》限量要求的企业主要为水产品、茶叶企业近10家。

  食品出口人士分析,《规例》的实施对我市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影响主要两个方面:一是通关周期或将延长。与香港现行执行标准相比,《规例》规管的产品种类和农残项目均成倍增加,这势必导致输港产品检测项目大幅增加,检测周期加长;二是企业成本或将上升。为保障供港食品农产品原料安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不通过强化原料备案基地管理,扩大自有管理基地面积,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基地管理巡查,增加原料农残抽查比例及扩大农残抽查项目。供港食品农产品难度将进一步加大,部分管理不善企业或将遭市场淘汰。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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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