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收购制售病死猪肉案在海淀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5男1女6名被告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当庭受审。据了解,这些被扒了皮的病死猪肉及制品就在锦绣大地批发市场等处公开售卖。
10时50分,6名被告人在法警的带领下鱼贯进入大法庭,走在前面的两名男子吕江永和李红河把头压得低低的,几乎一直保持到庭审的最后。庭下坐着大批旁听此案的市民。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当庭指控,自2011年7月以来,被告人吕江永低价从王保华(另案处理)、被告人王新阔等人处收购病死猪,并在他承租的位于房山区良乡侯庄村的院内,雇佣王万江(另案处理)将收购的病死猪予以屠宰,加工成猪肉、猪头等猪产品,出售给被告人李红河、邸军坤、李榜章等人。
而王新阔明知吕江永收购病死猪用于加工成猪产品并出售,仍多次向其销售病死猪。李红河、杜康、邸军坤(女)、李榜章等人,明知是病死猪产品,仍从吕江永处购买并在海淀区锦绣大地猪肉批发市场97号、94号摊位等处公开售卖。
6名被告人中,吕江永、李红河、邸军坤、杜康、王新阔都是河北老乡,李榜章则来自河南。
开庭时,法官发现李榜章的辩护律师没有到庭,随即询问李榜章,李一再表示:“既然没来,就不需要律师了。”
对于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六人都表示没有异议。随后,法官让法警将其中5名被告人带出法庭,吕江永首先单独受审。
公诉人问吕江永:“你是干什么的?”吕称:“2011年7月开始收购死猪肉。”“你有合法手续吗?”吕江永回答:“没有。”“经过检疫了吗?”“没有。”
吕江永说,他从王保华那里收购“淘汰的猪”,就是“有病的猪”,然后“扒皮”屠宰,屠宰后加工好,然后打电话通知下家,将肉销售给李红河等人,猪蹄和猪头则销售给李榜章。他卖给李红河、李榜章的售价要比市场上便宜得多,每斤单价仅仅1.5元。吕江永听李榜章说,李从这里收购猪蹄猪头,是要“用来加工做熟食”。
“你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吗?”吕江永说知道,“是在锦绣大地卖肉的。他们从我这里收购猪肉,都知道是病死猪,我也跟他们说过。”
据几名被告人称,由于病死猪猪皮上有血斑,屠宰加工时就把猪皮扒了。之所以要进这些肉,是因为这些肉便宜,有加工售卖者因此而获利2万元到十多万元。
有被告人称,他们也知道这些肉便宜,是因为“没有检疫手续,屠宰点也没有消毒设备等”。在聊天中,他们也了解到,这些都是病死猪肉。
据李红河供述,2012年春节左右,他开始从吕江永处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每个月差不多3000斤左右,销售款15万元左右,到现在挣了有2万多块钱。杜康买过有两个多月,1000斤左右,价值8000元左右。
在锦绣大地售卖病死猪肉的女子邸军坤称,她与其丈夫从2012年2月开始,从吕江永处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病死猪肉,平均每月1500斤左右,其中45天没做生意,从吕江永那儿总共进了58000余元的货,从中获利大概2万余元。
明知是病死猪肉,为何还要进货,最终卖给消费者?几名被告人分别表示:“就是为了那点利益。”“为了挣钱。”“家里有病人,没办法,为了给家人治病。”“看有利可图吧。”
至记者截稿时,庭审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