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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经济网随州2月28日电(见习记者 何岛)2月28日,中国食品经济网记者从随州市食药局获悉,随州市局计划于2014年2月-2014年12月,在随州市城区和广水市城区遴选3家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根据市局制定的《随州市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试点企业须是连锁药店,持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同时还须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资格,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具备加入湖北省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的条件并无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各试点药店要配备专人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和供货人员的合法性,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验收、陈列、销售、检查、温湿度监测以及不合格品处理等各项记录。
随州市局表示,通过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摸索有效的管理办法,积累经验,逐步在全市推行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拓宽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渠道,从而进一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保障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