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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 通讯员徐刚)1月1日,广西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顺利开出。这意味着,除原已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外,全区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被正式纳入“营改增”扩围试点。至此,广西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据介绍,此次纳入“营改增”的试点企业中,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适用11%的税率、快递业中的交通运输环节适用11%的税率,收派服务环节适用6%的税率。1月1日“营改增”试点扩围,南宁市铁路局南宁货运中心成功开出广西铁路运输业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发票是承运南宁市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赤砂糖的运输费用,运输价款1.38万元,税率11%,增值税1518.11元,税价合计1.53万元。
据自治区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整体纳入“营改增”范围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将进一步得到完善,纳税人的交通运输成本和服务成本纳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中获得抵扣,将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