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5月23日11:00在北海市海角路145号公司办公大楼第9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提前三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董事黄葆源、马正国、黄志堂、吴启华、何典治,独立董事张忠国、孙泽华、邓远志出席了本次会议及表决。本次会议由黄葆源董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于2014年5月2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月23日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等三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审核无异议后,该议案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微博]热线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今日公司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3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永生:男,1963年7月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商商学院,管理学博士,教授。
一、工作经历:
1982.07-1983.09 湖南省冶金厅 任助理工程师
1986.07-1993.08 桂林工学院(原桂林冶金地质学院) 任讲师
1993.08-2000.08 湖南众友绝热制品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
2002.03-2003.12 桂林工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工商管理学科带头人、副教授
2004.01-至今 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工商管理学科带头人、教授
二、兼职单位:
2013年至今教育部高等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指委 任委员
2002年至今桂林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工程中心任主任
2011年至今桂林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 任主任
2007.03-2013.0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任独立董事
三、周永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周永生不持有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五、周永生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微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周永生与其它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周永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运生:男,1968年6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注册土地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
工作经历:
1990.07-1994.04 广西自治区商业厅财会处任科员
1994.05-2001.05 广西公信会计师事务所 任经理、高级经理、发起人
1997.02-1997.12 香港何铁文o苏汉章会计师行任审计员
2001.06-2002.05 安达信o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任项目经理
2002.06-2003.02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任项目经理
2003.03-2003.10 广西丰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任财务总监
2003.11-2005.08 广西嘉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所长
2005.09-2009.10 广西博华三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任所长
2010.11至今 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任副所长
兼职单位:
2003.06至今 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8至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任独立董事
三、王运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王运生不持有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五、王运生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王运生与其它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王运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仁聪:男,1968年2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律师。
一、工作经历:
1989.09-1993.03 广西自治区司法厅 任秘书
1993.04-1996.10 广西自治区贸促会 任干部
1996.10-2000.05 广西金北斗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0.06-2011.04 广西信德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11.04-至今 广西仁聪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二、兼职单位:
2008.03-至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任独立董事
三、林仁聪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林仁聪不持有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五、林仁聪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林仁聪与其它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林仁聪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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