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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3)
时间:2014-06-10 08:43  浏览次数:

  6、在持股期间,本公司承诺不以中粮屯河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中粮屯河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因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中粮屯河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同意向中粮屯河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本公司声明并确认,本公司签署本承诺函之行为代表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

  以上承诺内容在经中粮屯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中粮集团前期所作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失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6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年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彦敏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完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原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进一步优化,变更后的承诺明确了解决期限,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完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第?4?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承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4-032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9267.68万元变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10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4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6,271,92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70,999,996.2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304,868.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1,695,128.1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4月28日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职陕SJ[2013]4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408,446.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9,485.68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尚未完成投入金额

  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等

  1.收购中粮集团旗下食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资产

  139,500.00

  139,500.00

  -

  247.35

  2.收购Tully糖业100%股权

  109,600.00

  109,600.00

  -

  62.97

  3.广西崇左甘蔗制糖循环经济项目(Ⅰ期)

  60,000.00

  60,000.00

  -

  47.93

  4.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100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

  60,000.00

  1,932.00

  58,068.00

  2,149.55

  5.高新农业种植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1,000.00

  21,000.00

  -

  14.22

  6.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

  2,000.00

  1,014.00

  986.00

  2,649.54

  7.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

  5,000.00

  —

  5,000.00

  259.67

  8.补充营运资金

  75,000.00

  75,000.00

  -

  -

  合计

  472,100.00

  408,046.00

  64,054.00

  5,431.23

  (二)部分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1、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100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

  该项目是公司的首个精炼糖项目,是衔接公司海外原糖资源和国内市场的战略举措。该项目未按照计划进度投产的主要原因是从审慎角度重新对此项目进行了论证。从计划实施此项目以来,国内和国际食糖价格剧烈波动,食糖进口数量快速增长。公司从项目的加工能力、投资效率等多角度再次进行了论证,确认项目可行。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阶段。

  2、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建成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14万元建成年产10吨的项目,已可满足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拟不再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资。

  3、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项目

  公司主业聚焦于农业种植、番茄酱及食糖加工和境内外贸易,提升主业的核心能力是公司目前战略重点。种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投资大,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大的特点。鉴于2013年以来,种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大力扶持大型种业公司发展,鼓励种业公司的并购重组,这对于中小型种业公司的独立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情况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公司慎重考虑,拟终止对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增资。因此,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目前尚未使用。

  (三)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除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外,其余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2、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资金节余原因,除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外,主要为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预估发行费用,而实际发行费用低于预估数,所节约的发行费用存入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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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