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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盐将实行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这是记者于11月23日从省盐务局了解到的。
据省盐务局牛汉卿副局长介绍,由于青海省现行的食盐价格是1996年省发改委核定的食盐价格顺加办法,越是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盐价越高,而青海省碘缺乏病重点地区也在这些地区,这给盐政管理、普及合格碘盐和实现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工作造成一定困难。全省实行食盐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是进一步推进全省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提高合格碘盐普及率,改变食盐价格管理方式,将目前的食盐批发、零售价格由全省一县一价改为全省统一批发、统一零售价格。
为确保全省人民食用合格碘盐,省盐务局制定了举报奖励办法。5吨至50吨以上的,除按查获假冒食用盐数量每吨当地批发价格的30%予以奖励,另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至20000元不等。凡举报利用车辆运输、民房存放制假原料盐3吨至20吨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00元-15000元。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以上标准给予奖励兑现,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971-6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