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市政府在中共苏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突出创新引领、聚焦转型、生态优先、民生为本等重点,团结依靠全市人民,真抓实干,克难奋进,推动“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取得了新的进展。
1.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万亿元(预计数,下同),比上年增长9.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31亿元,增长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2亿元,增长14%。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总产值达到3.6万亿元,增长3.4%;实现制造业领域新兴产业产值1.4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3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分别提高到45.2%和43%。实施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580亿元,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65%。苏州高新区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新增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区1个、示范试点企业114家。注重培育骨干企业,新增地标型企业4家。服务业提档升级,增加值增长10.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7%。苏州工业园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获批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金融业规模持续扩大,新增全社会融资4000亿元,金融总资产达到3万亿元,增长12%。商贸业稳步发展,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30亿元,增长13%。旅游业优化发展,实现总收入1569亿元,增长14%。吴中太湖旅游区、常熟沙家浜虞山尚湖旅游区获评国家5A级景区。国家城市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亿元,增长19.2%。软件产业产值达到1262亿元,增长25.1%。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7千公顷、高效设施农业面积4.1千公顷,高标准农田比重、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5%和87%。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产业园被认定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专业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成为重要经营主体。地方粮食储备总量继续增加,新建域外粮食生产基地6.7千公顷。
2.开放创新取得成效。推动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对外贸易保持增长,完成进出口总额3093亿美元。实现服务外包接包合同额85.8亿美元、离岸执行额46.1亿美元,分别增长53.2%和51.1%。苏州被列为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提升择商选资质量,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到39.3%,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项目实际利用外资占到38.9%。第十五次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顺利举行,合作领域向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和社会管理拓展。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和太仓港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浒墅关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封关运作。中方境外协议投资额达到16.2亿美元,增长32.5%,总量实现全省“十连冠”。南北挂钩合作积极开展,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在全省共建园区考核中保持第一。对口扶持贵州铜仁、援建西藏林周、合作共建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等工作扎实推进。国际友好交往更加频繁,成功承办第四届中欧政党高层论坛和落实中国—东盟《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六次高官会、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高官会。对台合作交流取得新成果,我市成为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新增2个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海外人才中国创业示范基地。
持续深化各项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常熟市、太仓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认真开展。国有经济优化提升,全市国有资产总量突破1万亿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持续深化,共计减轻纳税人负担33.5亿元。金融创新成效明显,我市获准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和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全国股转系统首个路演分中心落户苏州高新区;新增金融机构38家、上市公司3家。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由年初的8716亿元增加到9954亿元。
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大中型内资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和中国医学科学院系统医学研究所启动建设。产学研合作不断深化,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列入国家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苏州自主创新广场建成启用。科技与金融结合更加紧密,“科贷通”共计为中小科技企业发放贷款80.9亿元;苏州高新区成为全国首个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单位。我市连续七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发展和技术标准战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展顺利,国家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一期项目基本完成。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均保持全国城市第一位,苏州市和昆山市成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常熟市和昆山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太仓新区国家先进制造技术国际创新园获得科技部认定。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新增国家“千人计划”人才36人,累计达到141人,其中创业类人才96人,位居全国城市首位;新增省“双创计划”人才102人,累计达到403人,连续七年保持全省第一。国际精英创业周系列活动取得新成效,首届技能英才周顺利举办,全国地级市中首个一园多区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落户苏州。
3.城乡一体步伐加快。新一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工作有序开展,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高铁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东部综合商务城、西部生态科技城、南部太湖新城、北部高铁新城建设进程加快,姑苏区资源优化整合初见成效,吴江区对接融入主城明显加速,“苏州湾”成为城市建设新亮点。苏州火车站综合改造全面竣工。太仓港疏港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常嘉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312国道苏州段分流线加紧建设。中环快速路及东环、南环、西环快速路延伸线工程抓紧实施。相城大道扩建基本完工,一批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顺利完成。轨道交通2号线投入试运营,4号线及支线、2号线延伸线和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建设积极推进,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昆山花桥延伸线建成运营。苏南运河苏州段和杨林塘、申张线航道整治完成年度任务。《苏州港总体规划(2013~2030)》获得交通运输部、省政府联合批复。苏州港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6个,完成货物吞吐量4.5亿吨,增长9.3%。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运行效益显著,智能电网加快建设。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和吴中太湖新城被列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新增人防设施100万平方米。垃圾焚烧发电三期和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二期工程投入使用。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和环境卫生全民大行动取得实效,交通秩序、运管服务、人居环境、市容市貌得到改善。健全数字城管体系,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
完善政策制度框架,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争创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城乡布局和形态继续优化,土地规模经营比重、工业企业集中度、农民集中居住率分别达到91%、92%和52.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总资产突破1350亿元,村均收入超过650万元,分别增长12.5%和11.7%。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达到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收益分配机制逐步完善。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持续增加,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农业保险承担风险保障32.3亿元,农业担保金额达到262.9亿元。农村水利建设高标准推进,轮浚河道1788条,加固圩堤137公里。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并达到省级标准。积极开展美丽镇村建设,示范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吴江区同里镇入选全国首批美丽宜居小镇。
4.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市同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基本完成。东太湖综合整治、阳澄湖生态优化实现年度目标。整治农村黑臭河道201条,古城区河道“自流活水”工程投入运行。新建和改建污水处理厂21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2万吨。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信息发布系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110项。治理噪声污染,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保持100%。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新增试点237个。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下降。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我市被评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张家港市再制造产业基地成为首批国家示范基地,新增国家再制造试点企业2家。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优化配置建设用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吴中区成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认真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全部落地上图。划定了生态红线区域。完善生态补偿政策,补偿标准总体提高50%。环古城河、大运河、胥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灵岩山、天平山及吴中区木渎镇周边地区环境整治生态提升工程有力推进。上方山石湖生态园、虎丘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常熟市沙家浜湿地公园、吴中区太湖三山岛湿地公园升格为国家湿地公园。市区新增绿地505万平方米,农村新增林地绿地4.4千公顷,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8.67%。我市建成国家生态城市群,并被确定为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市。
5.社会建设不断加强。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我市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地级市。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101所、中小学64所,市属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如期建成,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迁建工程开工建设。昆山杜克大学、苏州—牛津大学研究中心、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和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相继成立。落实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得到提升。优化文化设施布局,提高文化服务质量,我市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虎丘地区综合改造和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天赐庄片区、渔家村越城遗址、同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治等工程全面推进,古城墙保护修缮二期工程如期竣工,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取得进展。成功主办第十三届中国戏剧节。“忆江南”苏州园在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上获得展园综合大奖等多个奖项。大运河苏州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通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考察评估。新一轮《苏州市志》基本完成编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100%,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优化升级。市立医院本部门诊急诊楼、市社区卫生临床检验集中检测中心和苏州高新区明基医院建成启用,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市公共医疗中心开工建设。我市被赋予国家药品进口口岸功能。人口基础信息库一期工程基本建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力度加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进一步拓展。落实体育惠民措施,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运动员获得金牌数名列全省第一。成功承办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重大赛事。市网球中心、儿童业余体校全面建成。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绩。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支持驻苏部队建设,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巩固。
强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新增一批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我市在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继续排名靠前。提炼确定的“苏州精神”更加深入人心。科普提升行动取得成效,公民科学素质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再创优秀成果。抓好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张家港市和吴江区被评为创建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太仓市“政社互动”经验在全省推广。依法组织第五届社区居委会和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加强“平安苏州”建设,我市获得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六连冠”,第三次荣获“长安杯”,太仓市成为全省首个捧得“长安杯”的县(市)。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苏州经验得到推广。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医患纠纷、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纠纷调处机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政府挂牌督办的整改项目全部完成。
6.民生质量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6万元,分别增长9.5%和11.2%。新增就业17.5万人,组织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4.7万个,免费培训城乡劳动者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2%,“零就业”和“零转移”贫困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均保持在99%以上,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超过6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至630元。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9.7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1万人次。建立起实行商业保险运作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并覆盖到城乡各类参保人员。开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市社会福利总院建成使用。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617张、日间照料中心75个、助餐点126个,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计划。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9893套。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工程顺利交房,梅巷片区、解放新村片区危旧房改造积极推进。市区完成111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19万平方米零星居民楼综合整治和小区环境专项整治任务,5.3万户家庭实现天然气置换。政府确定的城区居民家庭“改厕”三年任务如期完成。城中村(无地队)改造加快实施。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达到80.5%,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215亿元。整合公交资源,成立新的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区新购公交车501辆,新辟公交线路14条,新增公共自行车网点702个,苏州入选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张家港市成为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开展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市区实施12个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新增农产品配送中心8个、农产品平价商店73个、放心粮油店(柜)82个。强化价格调控和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2.1%。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进政府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着力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3件,颁布政府规章5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0件,对一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立法后评估。修订完善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政府工作规则,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事项网上办理和公开查询。抓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深入实施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便民服务水平继续提高。严格控制行政支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财政拨款支出下降20%。加强对资金使用和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的审计,跟踪监督重大措施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市政府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组织实施人大议案2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45件、政协提案39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