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质监、工商、药监等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检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分段监管、联合执法、重点监控原则,结合实际,围绕与广大农牧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大的食品,从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一是以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集散地、各主干道路沿线、养老院敬老院、节日食品及地产食品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对农村牧区举办大型宴席、流动餐车、“年夜饭”等集体性聚餐场所的监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大对米面、干货制品、肉类、蔬菜、食用油、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春节期间消费量较大食品的监管力度;三是要加大各类食品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良好秩序。四是要依法查处无证经营、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地沟油”、“瘦肉精”猪肉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在检查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牢固树立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他们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认真落实春节期间24小时食品安全工作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