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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济南1月26日电(宋翠)2013年12月22日至2014年1月20日,山东委托该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济南市检验检疫局检测中心、青岛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商业职业学院检测中心等四家机构,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日照、济宁、德州、菏泽九市开展了流通环节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目前,抽样检验工作已经完成。
本次监督抽检主要针对液体乳、食用植物油、水饺、元宵、熟制花生、酱油、水饺粉等预包装食品和生猪肉、黄瓜、西红柿等食用农产品。共抽检892个批次,其中,抽取预包装食品540个样品批次,抽取食用农产品352个样品批次。经检验,842个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94.39%。从检验结果看,液体乳、食用植物油、水饺、元宵、熟制花生、水饺粉、黄瓜、西红柿合格率100%;酱油合格率97.78%;生猪肉合格率95.51%。
抽检结果显示,山东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总体质量稳定,抽检的7类预包装食品中6类全部合格,仅有2个批次酱油不合格,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省流通领域良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对抽检不合格批次预包装食品,该省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成抽样地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或工商机关做好下架退市和依法立案查处工作。对不合格批次食用农产品,将分别移交省农业厅和省畜牧兽医局,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同时,山东将继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跟踪抽检力度;并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强化和落实市场主办方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