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李前进 麻建国报道)伴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也迎来了销售高峰,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共安全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2014年1月24日,新疆布尔津县城镇工商所在辖区开展了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严格市场准入。严把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严格审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前置审批手续,许可证齐全有效的才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证照不全或有效期失效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办理的,依法注销其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规范经营行为。要求经营者把好进货渠道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与索票索证义务。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标志不全、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予以查处。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销店2家,商场超市24户,未发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布尔津县城镇工商所开展节前粮油市场专项检查
为确保春节期间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2014年1月23日,布尔津县城镇工商所对辖区内经销粮油的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执法人员对责任区粮油经营主体进行逐户检查登记,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粮油经营行为,深入粮油经营户门店及库房,逐品种、逐品牌、逐批次进行检查,重点查处经营“三无”和质量不合格粮油的违法行为。在检查的同时,对照检查粮油经营户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抽检粮油重量是否与包装说明一致,经营场所米面摆放是否距离地面10公分以上,是否履行了防潮、防虫、防腐、通风的要求,是否存在欺诈讹人、短斤少两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行为,确保了节前粮油市场安全、稳定,切实保障消费者吃得放心。
布尔津县城镇工商所开展绿色食品标识专项检查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标识、证明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及与此类食品相关的事物。为依法规范绿色食品市场行为和标志管理,进一步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氛围,2014年1月23日,布尔津县城镇工商所出动6人次执法人员对责任区内进行了“绿色食品标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商场、超市6户、粮食经销店4户、土特产品经营店3户。在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行为存在。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了绿色食品市场的经营行为,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节日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