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刻不容缓
2014年01月27日02:11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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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黄浦江发生多起漂浮死猪事件,使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越发忧虑。刚刚结束的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用“四个最”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动物卫生安全问题也是工作重点之一。天津市政协常委于静通过半年多的调研,发现病死畜禽处理因为缺乏规范机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可能危及老百姓的餐桌安全。因此,她呼吁:“解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老百姓身体健康,是涉及生命安全的大事,刻不容缓。”
于静委员调研了天津病死畜禽基本情况。天津市畜类年养殖量约700万头,禽类年养殖量达12000多万羽,每年在养殖环节死亡率约为8%,病死猪约为38万头;禽类常规死亡近560万只,死亡畜禽初步统计10900余吨,如果加上产地、流通环节检疫监督发现的不合格品,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及相关单位的样本废弃物和城乡死亡的宠物,总计在11000吨以上。然而,目前的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却完全跟不上。
于静委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无害化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只能对少量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绝大多数病死畜禽用挖坑深埋、消毒方式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极易发生病死畜禽导致的动物疫病流行和水源、土壤、环境的污染。在管理方面,动物防疫法只对病死畜禽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方面尚无专门规定。一些养殖户或居民随意乱扔和处理病死动物,给不法分子收购、加工、贩卖和盗掘已深埋处理的死亡动物尸体以可乘之机。加上监管难度大,面对当前千家万户饲养畜禽的现状,政府监管部门人力物力和财力都难以应对。
为了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有效合理地处理病死畜禽,于静委员结合调研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系统。在重要的畜产地建立大型公益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病死畜禽。鼓励并要求大型养殖场(年出栏一万头以上的)、合作社、龙头企业限时建设无害化处理厂,自行处理养殖过程的病死畜禽。
二是推行畜禽养殖保险,实行病死畜禽保险赔偿与无害化处理挂钩的政策。“据调查,农民不想上保险主要是觉得赔付不合理。”于静委员以牛为例,一头牛的保险费养殖户担负90元,保险额是6000元,实际赔付只有4800元,现在市场上一头牛直接卖肉可以卖一万多元,所以农民不上保险。“合理的保险赔付,既可以降低养殖风险,减少损失,又能有效地促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三是标本兼治,加大政府对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力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纳入养殖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专人监管负责。于静认为,养殖企业和无害化处理厂,要设专人负责监管工作,定期自查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食品、医药部门,要严厉打击经营病死动物违法行为,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的群防群控长效机制。
(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