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莉 通讯员刘哲学)记者昨日从市编办获悉,市政府办已正式印发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规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全部确定,市直卫生和计生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全部结束。
新设立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在原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基础上整合机构和职能组建而成的,仍然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
新成立的市卫计委将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承接新建、改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的卫生许可职责;外国医疗团体来襄短期行医审批职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和保健相关产品(保健食品除外)的广告证明、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的审核职责。
市发改委承担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卫计委;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的职责,划给市发改委;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卫计委将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地方标准制定。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市卫计委设15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此外,市计划生育协会列入群众团体机构序列,市卫计委将指导其业务工作。市卫计委与市发改委、市药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