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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将提速
时间:2014-02-12 08:55  浏览次数:

今年,安徽省将制定加强和改进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办法。 1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安徽大剧院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臧世凯作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针对当前大气污染严重,省人大常委会将把这件事列为今年工作重点,加快立法进程。

今年将立法防治大气污染

今年,在立法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将有哪些安排?

臧世凯在报告中提到,2014年全年将安排审议法规案17件,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特种行业治理管理等。

近期,大气污染严重,特别是雾霾气象灾害频发,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快立法进程,并就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作出决定。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省政府控制和解决施工扬尘污染的报告,专门作出决定,推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规范化。通过多种措施,下大气力督促解决秸秆焚烧和建筑施工扬尘等突出问题,加快雾霾治理,推动大气环境改善。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决定的落实情况。

加强官员任前审查 任后监督

今年还将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加强和改进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办法。就制定监督省级政府性投资办法等加快立法调研。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及热点问题,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23个工作报告,开展3项执法检查,适时组织专题询问和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值得注意的是,将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严肃问责纠错。

此外,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从今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办理结果将在媒体公布,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落实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决议的情况继续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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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