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推进社区便民直销店建设
万人设置不低于500平米社区蔬菜市场
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是广大居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服务设施,安宁区将加大实施力度推进建设,其中每个社区至少建1个便民直销店,同时确保万人设置不低于500平米社区蔬菜市场。记者张小燕
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建设
随着安宁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推进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社区菜市场服务功能和便利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也对社区菜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安宁区有59个社区,仅有8个社区菜市场、28个蔬菜便民直销店,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至2017年,拟在全区逐步建成22个规范化社区蔬菜综合市场,70个便民直销店,从而切实解决广大居民买菜难和大棚市场、马路市场、街头交易摊点脏乱差等问题,满足广大市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需求。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安宁区将通过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鼓励和引导扶持社会力量、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将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区财政要列入预算,根据市场建设规模适当予以补贴,同时积极争取市上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的建设。
万人设置不低于500平米社区菜市
因地制宜、多途径推进。按照布局规划要求,从实际出发,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置换或利用现有闲置场地、设施、楼宇间空地及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等多种途径改造、建设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按照发展壮大街道(社区)新型集体经济的要求,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有集体土地资源的社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建设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坚持先建设后清退、先疏导后杜绝,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建设规范化蔬菜综合市场为主,设立便民直销店和超市生鲜部为辅,同时积极清退马路市场、街头交易摊点,逐步以规范化的蔬菜综合市场和便利直销店全面取代街头交易摊点和马路市场。
在城中村改造、小区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按每500米服务半径内1万左右人口设置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社区蔬菜综合市场,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居民区未达到要求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责令改建、补建或配套设置社区蔬菜综合市场。要在消费群体相对集中的社区或居民聚集区选址设立便民直销店。
城中村改造应预留社区菜市
严格规划审批。在项目规划审批时,要将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作为前置条件完善相关建设规划。如城中村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发改、国土、住建等部门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时要积极协调预留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位置及配套设施;新建成用于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的经营设施,产权归开发单位,但必须专门用于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经营,不得挪作他用;开发单位不愿经营的,须交由商务、物价部门负责落实经营单位,否则工商等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经营许可和营业证照等相关手续。
社区蔬菜综合市场的建设,要在现有社区标准化菜市场服务半径500米范围以外进行选址;按居住区的面积、人口、辐射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避免资源浪费;通过建设钢架结构封闭市场、提升改造原有半封闭市场等方式,推进规范化蔬菜综合市场建设。
每个社区至少建1个便民直销店
便民直销店的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至少建1个便民直销店,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对已有店面的,可通过直营、加盟、搭载等方式或由连锁企业与管理部门签订店铺租用合同经营;对没有铺面的,各社区协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寻找适宜的地点,经商务、物价、执法部门同意,由社区、小区物业自建或确定连锁企业建设彩钢板房;对现有基础薄弱的便利店、小超市进行提升改造,达标经营,逐步形成便民蔬菜零售体系。
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经营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投资者负责经营管理。严格落实检疫检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消防、环保等其他管理制度,确保社区蔬菜综合市场、便民直销店经营管理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