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彬)
昨日印发的《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见》和《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具体任务及指标(主要内容见下表)。我市将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严格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场所卫生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等,并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接受市民投诉。 (本报记者 王彬)
创建目标 创建范围 空气治理 水面清洁 绿化覆盖 市容环境 食品安全 主要指标
到2014年底,社会大卫生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评审验收。
老城区、西部新区、东部新区、滨河新区(含此4部分的城乡 接 合部),总面积 约 为1056平方公里。
全年空气污染指数不超过100的天数不少于全年天数的70%。这意味着全年“好天气”的天数不少于255天。
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 圾 杂物。
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6%,绿地率不低于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8.5平方米。
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要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城区没有卫生死角,没有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不低于95%。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
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食品从业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在城市实现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食品生产无违法添加现象。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率100%,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有偿献血;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垃圾清运率100%;90%以上城中村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原标题:全年“好天气”不少于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