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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各级消协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70万元
时间:2014-03-03 15:53  浏览次数:

2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去年,长春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44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70万元。

投诉总量与2012年相比上升6.26%

按投诉性质分类分析,去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共受理质量问题2728件,占总投诉量60.89%;营销合同问题269件;价格问题81件;安全问题64件;计量问题39件;售后服务问题236件;虚假宣传问题111件;假冒商品问题31件;人格尊严问题21件;其他类投诉900件。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长春市消费投诉总量与2012年相比上升6.26%,其中服务类投诉与去年同比上升8.05%。

从消费者投诉的类型看,商品类居前5位的依次是: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食品、日用品、交通工具类,突出反映了生活保障类消费在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需求地位。

服务类包括移动电话、餐饮服务、健身服务,有关媒体、网上购物服务投诉明显增加。

服装鞋帽质量问题仍然很多

去年8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某专卖店购买一双价值3000元的全皮鞋,因送家人,没有进行试穿,只是检查了鞋的外观,可拿到家试穿后,消费者发现鞋子一大一小,于是立即拿到商家进行退货,可服务员将鞋子进行比较说并不存在差异,应是个人感觉,不给退换,后经检查发现该鞋缝制有问题。

记者了解到,2013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服装鞋帽类投诉883件,其中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791件。尤其是鞋和服装,质量投诉分别占到80%以上。

非现场购物因缺少证据维权难

长春市民王女士在某网团购了烤肉用餐券,但进行消费时却遇到了难题,服务人员说该酒店已不再打折,拒收团购餐券,可团购网上并没有写明终止打折时间。

2013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销售服务类投诉236件。由于非现场购物涉及环节多,常因无购买凭证、经销商信息又不真实等,缺少有效证据导致难维权,产生了退货难、维修难、调解难、维权难等。

教育培训质量缩水退费难

去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涉及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46件。主要涉及早教、课外辅导和驾驶员培训等。

主要问题有:一是有的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资质,无法保证学员培训质量;二是设置不平等条款,缴费容易退费难;三是教育培训服务存在着广告信息不实,巧立明目乱收费;四是驾考培训收费乱、法规课程培训课时缩水和考试时间无保证,这些问题仍然很突出。

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始终突出

因保健品(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市场良莠不齐,虚假宣传问题始终突出。去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保健品投诉108件,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有81件。

与此同时,2013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食品类投诉441件,比同期略下降5.57%,但食品安全仍然是目前投诉的热点问题。(记者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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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