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
着力扩大内需。充分发掘消费潜力。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4.5%。
(1)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抓紧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
(2)大力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业务发展,推广“三网融合”,促进信息消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和健康服务机构。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3)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建立健全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突出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7.5%,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4576亿元。
释放民间投资潜力,并优化政府投资结构。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和棚户区改造等领域。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5.5亿吨
预期粮食总产量
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1)保持主要农产品(000061,股吧)生产稳定发展。加快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着力建设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支持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动物疫病防控。2014年预期粮食总产量5.5亿吨以上。
(2)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三农”倾斜。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6元和3.7元。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放心保)制度。增加对商品粮大省和粮油猪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3)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54.6%
全国常住人口预期城镇化率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全国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期分别达到54.6%和37.1%。
(1)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制定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配套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规范新城新区发展。
(3)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提高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
(4)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围绕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方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试点,加快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价格
建立蔬菜价格稳定长效机制
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1)保障供给。实施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加快粮棉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2)完善价格调控机制。认真执行生猪等价格调控预案,继续开展生猪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扩大基本蔬菜品种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建立蔬菜价格稳定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3)加强价格监管。开展教育、医疗、银行等行业价格收费检查。清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加大反价格垄断工作力度。
(4)健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完善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2.17%
预期科研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推动重点产业布局调整优化。优化沿海、沿边和内陆地区产业布局,推动城市高污染企业环保搬迁。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2)着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坚决遏制新增违规产能,多策并举优化存量产能。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长效机制。提高并严格执行能耗、环保和安全等行业准入标准,清理各种优惠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3)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预期达到2.17%。加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及成果应用。完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落实企业技术创新普惠政策,启动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产业,全面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4)加强基础产业。推进铁路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铁路建设,引导城市轨道交通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普通国道瓶颈路段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快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优化沿海港口布局,有序推进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改善能源结构,鼓励发展清洁能源。
(5)加快发展服务业。继续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出台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物流园区示范。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预期增长8.3%。
京津冀
加快培育新经济(310358,基金吧)支撑带
构建各具特色、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1)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扩大退牧还草范围。出台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若干意见,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区老工业区更新改造和资源型城市、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
(2)加快培育新的经济支撑带。深入推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加快环渤海地区转型升级。推动云南、广西等地向南亚、东南亚开放,支持西北地区向西开放。
(3)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支持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等跨越式发展,落实扶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继续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加大对口支援力度。
(4)加快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配套政策和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实施,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
防治污染
京津冀联防联控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污染者付费和矿产资源开发补偿制度、生态环保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