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考核。启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政策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落实循环经济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实施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推进粮棉主产区秸秆综合利用。
(4)狠抓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力度,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为重点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完善鼓励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以及炼油企业升级改造的经济政策,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建设,推进京津风沙源、岩溶石漠化、黄土高原、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5)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
698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
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促进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抓好化解产能过剩中出现的下岗再就业工作。强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2)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3)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继续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698万人,研究生招生80.2万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63.2万人。加强城乡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推进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实施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等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利用。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4)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基本住房问题。继续开展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加强分配和运营维护等后续管理。落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推动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5)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政府公开透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继续深化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加快推进内地对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以横琴开发建设为契机,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