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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加强执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时间:2014-03-10 17:46  浏览次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如何有效严控质量,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我省的人大代表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湖北之声记者陈伟、刘雅婷北京报道:

食品安全的源头在种植和养殖,而这个环节的关键则包括生产投入品、饲料,以及生产环境两个方面。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红玲代表介绍,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执法已经取得较好的成果,各省也已经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制度及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尤其对投入品的监管,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每年对饲料生产企业有很多的监测、检查、备案制度等等,而且现在饲料行业也进入了微利的发展阶段,所以企业是没有利益的冲动去主动添加一些违禁产品的。饲料是个很重要的生产投入品,已经是比较高的安全水平的。”

农产品是种出来的,如果连耕种的土壤都有问题,那么在这片土壤中生长的农产品的安全又如何能保障呢?因此,王红玲代表建议,必须高度重视对农产品生产环境方面的执法和监督:“比如说农产品的生产环境,有些不适应生产农产品的土地,仍然在进行生产,这方面要进行检查。”

要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倾家荡产已经成为民众的共识。有代表认为,食品安全的底线之所以一再被突破,违法成本过低是重要原因。如《食品安全法》第85条中的禁止性条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按此规定,有法律中明确禁止的10条违法行为的,罚款的上限只有10万元!冯云乔代表:“很重要的原因是违法成本较低、定罪门槛过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法律震慑效果不强,导致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存在严重的打不疼、打不死的现象。”

修改目前已很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刑法的相关条款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提高处罚标准,降低定罪门槛,既要让违法犯罪者倾家荡产,又要对其给予刑事处罚,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是下一步筑牢食品安全保护阀的必要之举。同时,加强人大监督职能,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紧密衔接也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冯云乔代表:“有些涉嫌刑事犯罪,该移送的没有移送,未能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甚至以罚代刑,一罚了之。因此建议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及时发现、纠正和督促行政不作为和司法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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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