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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食药监局四措施开展集体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时间:2014-03-11 09:08  浏览次数: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自3月起,德州市乐陵食药监局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有效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辖区特点,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集体食堂检查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实行网格化、痕迹化监管。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行为。在全面调查摸底基础上,建立一户一档电子档案,确保监管覆盖率达到100%,集体食堂建档率100%。严格督导机关、企事业、工地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在摸底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稽查人员均督促其及时整改,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或者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对《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安全科普知识,营造部门监管、企业诚实守法、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是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食品稽查队每周将工作情况报餐饮科,餐饮科明确专人负责监管信息的汇总分析上报,有效防范集体食堂监管漏洞。

 

(责任编辑: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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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