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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全力规范食品集中加工区生产加工秩序
时间:2014-03-11 10:01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河北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4个食品生产集中区域作为治理提升重点,全力规范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的生产加工秩序。

  据了解,从今年一季度起,该省食药监局将每个季度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的食品质量实施跟踪抽检,凡在省级监督抽检中连续两次出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在省级监督抽检中区域产品质量合格率排名连续两次居于后两位的,对该区域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此外,集中生产加工区域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负责组织,依据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对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达不到《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责令不得生产。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申请按规定严格审查,达不到条件,一律不予许可。新上企业未经当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同意意见,不予审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内的换(发)证食品生产企业,须通过抽查后方可予以通过,坚决遏制集中生产加工区域无序竞争的问题。  (白玫 王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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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